「最後期限」——往往喜歡直譯它的英文字面意思——「死期」
香港的孩子一醒來就充滿壓力,因為在他們的生活當中充斥著「最後期限」,也往往把事情推到最後期限才會完成——懶床睡到最後一分鐘,梳洗更衣吃早餐收拾行裝……無論預留多少時間,總是在最後一分鐘才能奔出家門,趕及最後一分鐘登上校車,在最後上課鐘聲前抵達學校……經過一天的課堂,回去打開家課冊,又是一個表列的「最後期限」,然後孩子會說,他沒有把這些「最後期限」老老實實地抄錄回來……
並不是每個孩子都是這樣子,但相信是普遍的寫照,這個大概大家也明白到為甚麼孩子不願意抄錄家課冊——有誰喜歡在自己的生活上不停地加上「死期」呢?
帶活動時常見一個情況:讓孩子在指定時間內完成任務,而不時會提醒他們還有的剩餘時間。在場父母的父母往往十分焦急,不時會看到孩子在最後階段把自己的工作擦掉,想從新做起,他的父母就會立即爬狂,責備孩子——無論他們學歷、談吐、言行如何,這一刻他們平日所塑造的「完美父母」形象都蕩然無存!
在指定時間內完成任務是必須的,這是一個很好的量度指標;問題出於:為甚麼是「最後限期」呢?當要求孩子做任務時,附上一個指定時間,孩子會問:如果在指定時間內沒有完成,後果是甚麼?
他們是用「後果」這個字,這是個貶義詞,表示他們知道沒法在指定時間內完成任務的話,他們會有壞的結果。
誰教他們有這個概念的呢?這是「最後限期」的概念所帶來的惡果。孩子對事情失去動力,對自己失去信心,對別人失去信任的原因之一。
總是告訴孩子:沒有後果。這只表示某些原因,令你們無法完成,那時候我們倒要看看是甚麼原因,重整後再做一次。
這是孩子總是願意參與、覺得「好玩」的原因——即使他們覺得很困難、沒有足夠的信心去完成,他們總得會試試看,因為他們都是天生的冒險家,充滿好奇心。
「最後限期」是對「時間」一種固有的看法。人生苦短、時日無多、一寸光陰一串金……從小到大,社會都告訴我們:時間十分寶貴。時間一去不返。浪費時間是天大的罪行。在這裡,並不是要推翻這些,而是重新審視對「時間」的看法。
早前,師傅對小金說一定要做一份功課。小金告訴他,她工作太忙了,不是不想做這份功課,而是這個功課要求一天之內要做21個步驟,嘗試過做了幾天,發現每天得要得三、四個小時,而這個功課需要連續做48天,小金可沒有這個時間去花呢!(她連本身自己的事都忙得一團糟:剛剛家人才致電來,原來小金忘了今天中午有家庭聚會——這個冒失鬼還在家中寫文,時間趕不及了,不得不為爽約而賠罪~{汗})
師傅就這樣回答:「別用平常的想法去看時間。功課是要要的,你就在你的一天裡至少做一個步驟,合起來做了21個步驟,就是真正的一天了!」
這個答案給了一個啟示:誰把時間劃分了?甚麼是一天?甚麼是一星期?甚麼是一個月?甚麼是一年?當然,活在社群中,還得要跟著大伙兒認同的時間規範去活動,可是在個人成長方面,我們為甚麼不能照著自己的生理時鐘呢?
教育,是因材施教的;在課堂上,時間管理也是十分重要。但時間並不是主宰了一切,卻是一個指標,讓我們和孩子去理解自己的能力、學習狀況和需要,從而達至所期望的目標。
孩子需要的,不是一個deadline「最後限期」,而是一個checkpoint「檢查點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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